各部门、各系: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切实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工作的领导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我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也关系到我院的可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和各系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把学生住宿管理工作作为教育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工作。
经研究,学院成立学生住宿管理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泽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各系党总支及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负责人组成,各相关部门和各系要在学院学生住宿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做好学生住宿管理工作,做到职责明确、紧密配合。
二、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第12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本学期开始,我院将学生住宿内尽可能按系、按专业方向、按班集体安排在一起,为此,近期将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调整,各系党总支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住宿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学院住宿调整方案。要以学生公寓为基地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丰富学生公寓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公寓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要坚决落实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我院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的制度,选派足够数量的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做学生工作的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即与学生同住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思想、生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要求辅导员必须每周定期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
三、切实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规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值班门卫到位、巡逻值勤到位、检查整改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民主监督机构,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时向各系和公寓管理中心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协助辅导员、宿舍管理员排解矛盾。要拓宽学院后勤服务单位和学生之间的联系、沟通、对话渠道,公开学生投诉和纠纷处理的办法、程序,自觉维护学生权益。要培育和发展学生公寓的自我管理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把学生公寓建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场所。
四 、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
要建立和健全学生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网络。要不断改善学生公寓的安全设施,设立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建立报警点。学生公寓内要设立火灾预警监视系统、恶性用电识别装置等,通过技术防范设施,防止火灾发生。要加强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技术配备和条件保障,每年都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保卫设施和装备的添置和更新。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加强巡逻,深入排查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公寓安全问题列入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要求,对违法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罚。
学院保卫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公寓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经常互通信息,认真分析、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
我院学生公寓条件较好,基本能够满足学生学习生活需要,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对已在校外租房的学生,应要求其限期搬回校内住宿;对极少数坚持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向他们耐心说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各系对此要逐一登记,建立报告和承诺制度。对那些坚持在校外租房居住又拒不报经学院审批备案的学生,各系要耐心地对其进行教育,经教育无效学院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坚决处理。
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