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风雨兼程育英才,跨越发展铸辉煌。七年来,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继承川外的光荣传统,满怀激情,开拓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谱写了一曲激荡人心的创业华章。七年来,全院师生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精诚团结,以校为家,构建了和谐温馨的校园氛围,熔铸了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涌现了大批积极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人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学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发全院师生的奋斗激情,为把我院建设成全国著名的独立学院而努力奋进。学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二、参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热爱学院,奉献学院,以校为家,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刻苦钻研,兢兢业业,求真务实,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事迹感人,受到好评。
3、坚定理想信念,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生活作风俭朴,人际关系和谐,做学习的主人,做生活的强者,以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应对人生,迎接挑战,有所作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
4.参评事迹要在校园和社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诠释对家庭、学校、社会的一份责任,解读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给人们清新动人、感人至深的心灵震撼。
5、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就的个人或团体。
三、评选流程:
1、推荐阶段:12月14日—12月19日
①各部门(系)推荐、个人自荐和他人推荐均可。
②填写《“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审批表》(见后),各部门(系)审查盖章后将电子文档材料和纸制文档材料于12月18日前交院长办公室。
2、初选阶段:12月20日—12月24日
学院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选。
3、投票阶段:12月25日—12月26日
组织全院师生员工对初选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4、复审阶段:12月27日
学院根据投票结果进行复审,评选确定“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感动校园人物”。
5、表彰时间:待定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审批表下载:1.doc
院长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