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国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9月29日上10月4日(星期四)的课,9月30日上10月5日(星期五)的课。
 
二、为方便师生离校,9月30日(周日)下午的课提前到13:00开始,课间不休息,至14:30结束。10月7日19:00前师生返校。
 
三、放假期间各部门、各系负责人务必要保持通讯通畅。
 
四、放假期间,请各部门、各系加强安全消防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在离校或外出旅行期间,注意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
 
 
院长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