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接四川省教育厅通知,国家汉办将于2008年向泰国、菲律宾、印尼派出汉语教师志愿者赴上述三国大、中、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来源):
在职教师、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及退休教师
二、志愿者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高,不畏艰苦,乐于奉献,热心志愿服务工作和教育事业,志愿到国外从事汉语教学工作;优秀党团干部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各类奖项获得者优先;
(2)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较强的独立工作、生活能力及适应不同环境的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3)年龄在22-62岁之间
(4)专业:对外汉语、中文、教育学、外语、历史、哲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5)学习成绩优良;
(6)汉语普通话为二级甲等以上;
(7)具有英语(大学英语4级以上水平或相当水平)或相关国家语言沟通交流能力;
(8)有1年以上教学经验或舞蹈、音乐、绘画、武术、手工制作、电脑专业技能等特长者优先;
三、赴泰国、菲律宾、印尼志愿者任期为一学年。泰国、菲律宾派出时间为2008年5月中旬,印尼为2008年7月。
四、待遇:派往泰国、菲律宾、印尼志愿者的生活津贴标准为800美元/月,另提供住宿、往返国际机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师生于3月7日上午10点前到院长办公室登记,过时将不予办理。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电话:87820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