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五四”评优活动
暨爱国主义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在学院党政和上级团委的关心与指导下,学院各级团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积极投身于团的自身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齐心协力贡献力量。在此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并掀起争当典型、赶超先进的热潮,从而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2008年度学院共青团系统评优活动暨爱国主义歌咏比赛,现将评选标准和评选方法及爱国主义歌咏比赛的相关事宜通知各团总支和直属团支部,请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

一、评优活动事宜:

(一) 评选范围
先进团组织评选对象为学院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班团支部,优秀青年的参评对象为学院35周岁以下的全体青年,优秀共青团员的参评对象为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按照团章规定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参评对象为在院、系、班的各级团组织中担任相关职务的团干部。

(二) 评选条件

优秀青年: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
2、 勤奋好学,勇于开拓,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业绩或学习成绩优秀。
3、 积极投身于集体建设,在文艺、体育、社会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在青年中具有较好的影响力和榜样作用。
4、 热爱学院,以院为家,乐于助人,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5、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优秀共青团员: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学院规章制度,积极上进,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 模范遵守团的纪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工作和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团费。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活动。

优秀共青团干部: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良好的思想品德,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规章制度,政治上积极上进,已参加党校学习。
2、 切实履行团干部的各项义务,积极主动地配合团组织开展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意识,充分发挥了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团的各项日常工作和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团组织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
5、 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级各类社会实践、文艺、体育活动。

先进团组织:(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支部)

1、 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工作目标明确,有完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按时上交团费。
2、 凝聚力强,结合时事定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团组织生活,效果明显,具有示范作用。
3、 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落实,风气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4、 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学院各类活动,在团的各项工作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三) 评选办法及要求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在民主推选的基础上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初评并报经本部门、系党组织批准后,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团委。
2、 团委根据推荐名单及材料综合评选出优秀青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并在此基础上评出“十大杰出青年”、“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组织”、“五.四红旗团支部”。
3、 各系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上报名单和推荐材料时应包括“评优推荐表”(附后)和反映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
4、 上报的名单材料,在4月28日之前交团委办公室。

(四)推荐名额分配


单位
类别
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 团干部 优秀青年 先进团组织
英语翻译系团总支 30 20 6 2
英语经贸系团总支 30 20 6 2
英语旅游系团总支 30 20 6 2
英语外事管理系
团 总 支
30 20 6 2
英语师范系团总支 30 20 6 2
日语系、西班牙语系团总支 8 4 1 1
德语系、法语系团总支 8 4 1 1
机关团支部 2 1 1  
教辅团支部 2 1 1  
团委直属部门 6 2 2  

二、爱国主义歌咏比赛

(一)参赛对象:各团总支所属团支部

(二)时间及地点:
(1)初赛:4月16日-28日各团总支在系内自行开展爱国主义歌咏比赛,并推荐一个团支部代表其系参加全院决赛(请各团总支于4月28日上午将推荐支部报团委办公室);
  (2)彩排:5月12日下午16:30在团委办公室抽签;5月13日晚19:30在多功能中厅进行彩排,具体顺序以抽签为准。
  (3)决赛:5月14日晚上19:30分在多功能中厅。

(三)比赛形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比赛以爱国主义为主题,以团支部为参赛单位;
  (2)采用合唱为主要表现形式,鼓励各支部在严肃认真的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形式上勇于创新,与时俱进,从而展现当代团员青年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
  (3)各支部演唱歌曲为两首,一为指定歌曲,另为自选歌曲。其中,指定歌曲以所列曲目为准(见附表一),自选歌曲要求健康向上,青春朝气,能够展现当代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与时代气息;
  (4)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5)评分细则(见附表二);
  (6)注意事项:
     1)请各团总支于4月28日上午10:00前将各系参赛支部及其基本情况(支部名称、男女生人数、参赛曲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列表报于团委办公室(见附表三);
     2)各参赛支部负责人于5月12日下午16:30在团委办公室抽签决定决赛现场及彩排时的上场顺序;
     3)各参赛支部将歌曲伴奏统一刻碟,并标明曲目和支部名称及负责人联系方式,于5月12日下午16:30交到团委马玮老师处;
     4)各参赛支部应将现场必需要求列出清单(如话筒数等)于彩排前交付工作人员,以便确保演唱效果;
     5)各参赛支部应于决赛当晚7时到场,并按指定区域就座。


附表一:指定曲目列表(选其一即可)

     《独立学院之歌》、《五月的鲜花》、《爱我中华》、《春天的故事》
     《保卫黄河》、《中国,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长江之歌》
     《跨世纪的新一代》《长城谣》、《我和我的祖国》、《青春舞曲》
     《走进新时代》、《我的祖国》、《让世界充满爱》、《今天是你的生日,中国》
     《长征》、《我们心相连》、《祖国颂》

附表二:评分细则表(每项各一分,共计10分)

精神风貌

演唱人数(以各支部实际人数为标准);
服装统一;
现场秩序;
情感流露与表情

歌曲演唱

音准与节拍;
舞台队形;
合唱整齐度与气势;
歌曲内容及其难易程度;

思想创新

思想内容的深刻;
表现形式的创新;

附表三:

纪念“五.四”运动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比赛报名表
系别 支部名称 参赛人数
歌曲 1、
2、
伴奏设备
备注

 

附表四:五四评优推荐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