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五•一”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五一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为方便师生离校,4月30日(周三)下午的课提前到13:00开始,课间不休息,至14:30结束。4月30日(周三)晚上课程由教务处统一调整补课,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系按要求组织学生上课。5月3日19:00前师生返校。

    三、各部门、各系负责人务必保持通信通畅。

    四、请各部门、各系加强安全消防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在离校或外出旅行期间,注意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

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