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2009年6月25日 星期四 31版
原文链接:http://www.wccdaily.com.cn/epaper/hxdsb/html/2009-06/25/content_69207.htm
■嘉宾: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院长尹大家
问:能否介绍一下贵校的概况?
答: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独立学院,是四川外语学院按照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尹大家院长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在秉承四川外语学院光荣传统、吸纳四川外语学院文化底蕴、应用四川外语学院教育资源的同时,坚持教育创新和管理创新,确立了“中国同类高校中以外语学科为主,相关学科互相交叉、互为渗透的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外语人才的教学应用型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传播世界先进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培养时代创新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
问:贵校开设有哪些专业的课程?
答:我院现开设有英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法语、朝鲜语、俄语等专业和经贸、翻译、外事管理、旅游、师范、国际物流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涉外文秘、金融、国际新闻、对外汉语等专业方向。
问:贵校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一、我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二、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
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着重参考考生的外语和语文成绩进行择优录取。三、如果第一志愿未满额,对非第一志愿并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参照上一条规定择优录取。四、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并填有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择优录取。五、凡符合国家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我院对其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六、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考试语种。
记者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