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告(第八号)

    目前,全市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地震余震已呈起伏减弱趋势。为保持全市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银行、邮政、商场、饭店、超市等要保持正常营业,保证广大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各类学校、医院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医疗秩序;机场、车站、公交、出租等要保持正常营运;所有单位都要保持正常上班。
    二、公用企事业单位要保持水、电、气、油的正常供应,电信营业单位要保持通信畅通;各类企业要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地震影响较大的企业要尽快恢复生产;物价、工商、药监等部门要加强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城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保持市容整洁卫生;机关、单位、街道、社区要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综合治理;广大市民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损害公共绿地,不乱搭乱建,不乱丢垃圾。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