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系:
根据国办发明电〔2009〕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0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三、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四、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五、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六、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假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