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关于评选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系: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院师生员工沉着应对、不畏艰辛、团结互助、众志成城。全院师生员工在做好自身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始终以高度的热情关注灾区情况,为灾区捐款捐物,争当志愿者。在此次抗震救灾过程中,我院产生了很多感人的人物和事迹。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大力弘扬川外成都学院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评选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系参评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全院师生员工参评抗震救灾先进个人。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参评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发生后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各项工作安排有序。
2、及时贯彻上级精神,积极制定具体措施,为学院抗震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为确保学院师生员工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4、积极组织开展向受灾群众以及师生员工捐款捐物和交纳特殊党费、特殊团费活动。
(二)、参评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1、坚守岗位。教职员工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地震发生后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顾全大局,自觉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
2、帮助他人。教职员工在地震发生时全力疏散、保护学生,震后关心学生和他人,适时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学生在抗震救灾中表现出临危不惧、先人后己、团结互助、坚强乐观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
3、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奉献爱心,积极捐款捐物,缴纳特殊党费和特殊团费。
4、事迹突出,得到师生员工的公认。
三、评选和审批程序
先进集体由各部门、系按评选条件自评并填报《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抗震救灾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先进个人中,教职工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按以下名额推荐并填写《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上报:机关党支部不超过3名,教辅党支部不超过1名,英语各系党总支各不超过2名,日语系、西班牙语系党总支不超过1名,德语系、法语系党总支不超过1名。学生按以下名额推荐并填写《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上报:英语各系党总支各不超过5名,日语系、西班牙语系党总支和德语系、法语系党总支各不超过3名。各部门、系材料汇齐后,于7月25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审批。
四、评选要求
评选工作要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部门、系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管理,指派专人负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基本情况要真实准确,主要事迹要生动感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共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委员会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2008年6月20日